10月11日,由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和社会科学处联合举办的第692期社科大讲坛在长清湖校区崇德楼116教室开讲。本次社科大讲坛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共党史学会特约研究员辛逸教授担任主讲人,做题为“在个案中发现怎样的‘历史’”的报告,由历社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赵文亮主持,学院党委副书记颜春杰,学院团委书记魏宁,历社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硕士生导师邢佳佳老师,青年教师刘本森、张世慧与120余名同学共同聆听本次报告。
讲座伊始,辛逸教授提出新型历史研究方式——历史个案研究,自然导出本场讲座主题。随后,他条分缕析第一个个案“侯家营一家四代人的分家单”,并将杨龙的《承续与断裂:分家单里外的养老——互动的视角》与黄宗智的《中国个体观念与乡村行为研究》的内容穿插其中,以此佐证观点,并就此延伸出农村养老问题,对现实社会中的养老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解释,后向观众具体阐释个案历史研究方式的作用。随后,他在对第二个个案——1965年山东邹县离婚案的分析中,通过向观众展示婚姻中男女双方不同的地位及女方家的反应,得出离婚案折射出1965年乡村婚姻的不平等这一结论,对此,他指出历史学家的研究应摒弃对错史观,关注革命年代的个案命运,使历史回到人道主义的立场上,不断引发思考,供读者再阐释。随后,他重点讲解孔飞力的《从耒阳暴乱到农业集体化:根本性议程的时代跨越》,提出对本个案的理解,他指出本个案的根本性议题是国家赋税在乡村征收制度的演变,并从县衙胥吏发放高利贷、火耗的形成及乡绅压榨等方面阐释耒阳暴动的原因,而暴动的直接原因则是乡绅“京控”胥吏县衙。他强调,孔飞力在叙述完由“晚晴顽疾”引发的耒阳暴动之后,将这一议题延长至1949年后,并由此提出影响中国近代史的“根本性议题”,从而使个案研究具有根本性、结构性意义。随后,他进一步探索研究,不断抛出问题,引发同学们对财政顽疾的思考,剖析历史问题,发现“土改后出现的‘新富农’(实际上是中农),成为中共控制中国乡村的以及剩余农产品的竞争者”的问题。紧接着,他引用知名学者温铁军的观点“中国工业化的实质是国家在榨取小农剩余的过程中如何降低交易成本”,并指出建立农业合作社是国家降低与小农交易成本的唯一选择,而中央决心推行合作化的主要原因则是统购统销在农村基层没有相应的组织载体而运行困难。接下来,他通过展示土改前后粮食商品率变化的数据直观地向观众展现出1953年粮食危机的原因,他强调新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结构决定执政党不可能利用市场,只能采用强制性低价购买和农业集体化的路径解决粮食危机。最后,他通过引入梁漱溟和毛泽东的争辩,自然导入到“仁政”的介绍中,他介绍道毛泽东主席关于仁政的见解如下:仁政有两种,小仁政是为人民当前利益,大仁政是为人民长远利益,重点应放在大仁政上,人民生活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太多。在介绍完三则个案后,辛教授不断补充史料,引发同学们对于人民公社和土地财政的理解,他强调人民公社为攫取农业剩余提供制度保障,而根本性议题下的土地财政则显示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大量征地红利被截流。
报告最后,辛教授,作为一名历史人,其一应多提出有价值,有意义的问题,发掘新史料进行研究或赋予史料新的解读,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个人独特的见解;其二要对材料的迷信将新材料和好的研究等同起来。材料无所谓新旧,无所谓第一手,第二手的优劣之分,也无档案和非档案的高下之别;其三新史料是否有价值需审视其是否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增进对过去的理解,最后,他强调好的历史学家首先应是热爱生活的思想家。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辛教授也耐心细致地回答了有关“废除农业税”、“房价上涨”及“中共党史专业”等问题,报告在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次报告的成功举办,有利于增强历社学子对于中共党史的理解与感悟,提高对个案的采集、分析、利用能力,加强对于中共农业集体化的理解,进一步夯实中共党史基础,有利于极大提高同学们对个案研究的兴趣,为学院培育更多史学人才奠定基础。
辛逸,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共党史学会特约研究员。